兴义市敬南镇圆满完成2017年兵役登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为切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为后期征兵输送优秀、高素质兵员,按照兴义市武装部征兵办要求,敬南镇从3月开始积极开展兵役登记部署、宣传、走访入户等工作。
按照兵役登记法,敬南2017年年底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青年共340人。截止5月11日,敬南镇已登记331人,登记率达到97.4%。圆满完成兴义市征兵办要求的90%的登记目标。
下一步工作中,敬南镇将继续做好征兵宣传、走访入户工作,确保2017年征兵工作高质量、圆满完成,为部队输送最优秀的兵员。
(诚飞)
责编:许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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