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高速路边坡采石建房 兴义路政巡查发现及时制止
村民高速路边坡采石建房,兴义路政巡查发现及时制止。
村民高速路边坡采石建房,兴义路政巡查发现及时制止。
5月13日上午,兴义高速公路管理处兴义路政执法大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在G78汕昆高速K1568+20下行(万屯往兴义方向)发现边坡外侧堆放着大量石块,边坡石壁及现场地面上留有明显机械作业过的痕迹,现场未见行为人,初步估计为采石行为,该行为严重威胁到高速公路安全。经路政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施工现场已触及到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如不及时找到行为人并制止该行为,后果将不堪设想。
边坡外侧堆放着大量石块。
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对袁某进行相关法律宣传。
经过多方的走访排查了解到,现场行政区域为木贾街道办干沟村尾岔组。随后,路政人员立即与村委取得联系并将现场情况如实进行反应,在村委的协调帮助下路政人员迅速找到行为人袁某,经对袁某询问得知,由于其近期打算建房,想节约建房成本再加上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的淡薄,遂作出在高速公路边坡采石的违法行为。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对袁某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2条第1款(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中型以上桥梁周围200米、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从事挖砂、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等危及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安全的活动。)向袁某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消除所造成影响。
在路政员的不懈努力下,行为人认识到此行为的危险性,并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张谦)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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