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17.05.31”道路交通致人死亡事故情况通报
2017年5月31日08时16分,兴义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蓝天花园红绿灯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请出警。接到报警后,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就交通事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警方初步查明:2017年5月31日陈某某驾驶贵E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由丰都龙塘往飞机场方向行驶,08时13分许,行驶至蓝天花园红绿灯处时(凤凰酒店门前),与同向由一中年男子驾驶的贵EX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货车驾驶员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本起事故的成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5月31日
交警提示:当摩托车与大型车辆同向行驶或转弯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刮擦、碰撞事故发生。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事故悲剧一次又一次上演,究竟是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深思,带来的不仅仅是伤痛和惋惜,希望司机们能真正的吸取这血的教训,尊重别人更是尊重自己的生命,不要再让悲剧重演。
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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