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着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促使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今年4月以来,兴义市卫生监督局在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专科医疗机构)着力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制度。
工作中,兴义市卫生监督局着力建立全市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基础档案,根据相关科室人员情况,明确科室人员,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对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进行摸排登记,建立基础档案。通过市卫生监督局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及时宣传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的要求及意义。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医疗机构成立依法行医领导小组、公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进行了培训。
兴义市卫生监督局要求全市各医疗机构需成立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依法行医领导小组。设相对独立的办公室并挂牌,依法行医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本院依法行医情况,研究、解决本院依法行医相关工作,并建立健全依法行医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档案。各医疗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由依法行医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本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内容,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后,将承诺书内容制作成宣传牌悬挂于本院醒目位置,接受相关部门及群众的监督。
(李杰)
责编:许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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