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生态检察官路见排污行为“一声吼”
货车正在在乌拉小河抽水并向河中排放污水。
被污染的乌拉小河。
12月1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在对兴义市清水河镇万峰湖流域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摸排途中,发现车牌号为渝BX****的大货车正在马岭镇瓦嘎村乌拉小河(瓦噶段)抽水,并将清洗车上设备后产生的污泥向河中排放。检察官立即拿出手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即时对排污进行制止。
兴义市马岭镇瓦嘎村乌拉小河是兴义市马岭河的支流,而马岭河最终流入万峰湖。出于职业敏锐性以及多年的工作经验,检察官立即拿出手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即时对排污进行制止,并询问货车司机、排污人员相关情况,要求车辆及人员在原地等候,同时电话通知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兴义市综合执法局、兴义市马岭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此时,兴义市万峰湖整治已全面进入攻坚阶段,根据兴义市人民政府《兴义市进一步加强万峰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正在积极推进清源、清网、清岸、清违工作。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正积极投入到“四清”工作中,真正把十九大报告的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
据悉,在下步工作中,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强化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真正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陈静 李晓忠)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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