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18时20分许,黔西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民警在汕昆高速岔江省际执法站进行车辆查缉,当对一辆贵BP***6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有6名年轻人、一名婴儿和一位耄耋老妇),超员1人。民警对其驾驶员金某喜的超员进行处罚,并告知该只能乘坐7人,超出人员需下车另行搭车。金某喜对此拒不配合,并不断称其一行是从兴义吃喜酒准备回盘县,却走错了路被交警拦下,车上并没有超员,车上多一个婴儿不算超员。并“举一反三”的说,“大型客车都可以带婴幼儿,凭什么我开的车就算超员。”民警耐心的向金谋喜解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对其进行处罚,因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予记3分罚款50元。
当民警告知驾驶员车辆乘客超员,让安排一名年轻乘客下车重新搭车回去。按照常规来说,驾驶员都应该让年轻人下车,年幼老弱在车上。但是驾驶员接到处罚单后,带着抵触及极其不悦的情绪对民警说:“你们要我下一个人是吧,我就下一个给你们。”便见其打开后排的车门就将一位耄耋老妇拉下车来。老妇人被拉下车后人还没站稳,驾驶员就转身将车门大力关上,驾车扬长而去。
民警见状立刻上去搀扶老人。见其老人精神状态不好,于是,安排其到执法岗亭休息室内休息。无奈老人耳力不好行动不便,不明白民警的意思,固执的坐执法岗亭楼梯上。等老人平缓情绪后,民警再次对其解释,告知老人其未违法,并无扣留之意,请不要害怕。老人明白民警的意思后才配合安排。随后从老人处得知:老人今年80余岁,其子三年前得癌症过世,儿媳有两个小孩,没时间照顾老人,现在是自己生活,还有病症,今天是过来吃亲戚的喜酒,准备坐孙子的车回去,不知道为什么走错路了,也不知道怎么就被拉下了车。也不知道孙子把自己放在这里,要不要来接其回家? 民警听完老人叙述后,安抚好老人的情绪,然后联系车主及其家属。经过多次联系后老人的儿媳妇告诉民警,联系到一位准备回盘县老家的亲戚。民警便将老人带上警车,送其至汕昆高速兴义西收费站移送给其亲戚。一个多小时后,民警再次联系老人的儿媳得知,老人已经到达盘县在亲戚家里留宿。听到这个消息,民警才放下心中的顾虑。
黔西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高速行驶遵交规,安全行驶最重要,勿在驾车闹情绪,赌气驾车风险高。
(黄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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