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下午,兴义市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议在兴义市委礼堂召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6个相关负责人,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和低保工作业务人员等70余人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主持。
会上,兴义市民政局局长郭忠林传达了全市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会议精神,就全市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环节,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低保提标工作。要做到强化培训,掌握低保提标工作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对象,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严把低保入口关,使低保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会上,市社会救助管理局相关人员还对参会人员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
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140元/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5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特殊对象增发补助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生活补助金。其他城市低保对象残疾人和特殊困难人员,在其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按当年城市保障标准的15%增发补助金。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生活补助,其他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和特殊困难人员,在其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按当年农村保障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王国素 赖文瑶)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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