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上午,兴义市红星路小学富康校区开展以“3·15信用让消费者更放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大队辅导员郭敏老师向学生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消费者的权利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权利做了专门规定,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她还从学生食品安全应注意的问题、如何分清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期、如何选购饮料、十大垃圾食品及危害等方面进行生动地阐释和强调,让学生了解了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知识以及如何保护自身的消费权益。同时对全体学生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对食品的识别能力,二是要从小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三是要有食品安全自护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同时倡导同学们不仅要注意自身的饮食安全,更要向自己的家人、身边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培养了同学们安全健康的生活习惯,从实际了解了作为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罗兰 郭敏 朱春)
责编:卢生龙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