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驾驶电动车在超车过程中未与前方摩托车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剐蹭事故发生;后,是事故发生后不顾事故伤者情况,强行逃逸扬长而去!撞了就想逃,可是却遇到刚好驾车路过的交警,面对这样的逃逸者,只有“呵呵……”能表达我们的心情了。
2019年8月15日,17时05分,在兴义市延安路市图书馆门前路段,一辆电动车从车道最左侧强行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两车发生剐蹭,导致摩托车上的乘客摔下了摩托车,而电动车驾驶人只回头往后看了一眼,就立即驾车快速逃离现场。这一幕刚好被办完事驾车返回单位的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民警殷珩骞、辅警李紫薇看到。
见状,殷珩骞立即加速追缉逃逸者,在距离事故现场约250米处,逃逸者被民警驾驶的车辆赶上,电动车逃逸者迫于民警压力,只能慢慢的靠边停车接受处理。
然而,面对民警的当面质问,驾驶电动车的逃逸者却百般抵赖,先是否认自己没有驾车撞了人,后来又辩解自己没有逃逸。民警严厉质问逃逸驾驶人:你是否驾车撞到其他车辆,导致对方乘坐人被撞摔下了车?你现在停车的地方距离事故现场有多远距离?你是主动停车,还是迫于民警追缉的压力才停车?面对民警的质问,电动车驾驶人均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承认了其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逃逸的事实。
目前,案件已移交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驾驶车辆上路,如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第一时间要做的是保护现场和救助伤者,然后再报警处理。在这里,我们告诫那些出了事故就心怀侥幸想逃避责任的肇事逃逸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是逃不掉的!不要因一时的侥幸心理作祟而把已经发生的事故推向更糟糕的境地,因为逃逸后,等待你的,将是法律更严厉的惩罚!
(兴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