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启动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王程)近日,兴义市总工会下发文件,正式启动了兴义市2021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活动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为期一年,将全市职工医疗互助纳入省级统筹,活动中职工最高缴纳医疗互助费109元、最高可领取互助金24万元,以更大程度缓解因患病住院等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因病致贫的困境。
文件指出,各基层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或部分参加省总工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活动(住院+重疾)》《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在职职工住院综合互助活动(津贴+重疾)》《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活动》及《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活动》五个统一的互助保障项目。项目缴费与受益原则分别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活动(住院+重疾)》缴纳109元互助费,互助期限一年,包括住院+慢性特殊疾病+31类重大疾病。互助期内,因病住院可享两次互助,最高可领取5万元;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可累积享一次互助;首次确诊31类重大疾病还可领取互助金1万元。《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活动》缴纳66元互助费,互助期三年,保障26类重大疾病。最多可参加4份。互助期内,首次确诊,最高可领取互助金4万元。《在职职工住院综合互助活动(津贴+重疾)》缴纳80元互助费,互助期一年,包括住院津贴+16类重大疾病。按有效住院天数,本地就医60元/天,最多可领取0.54万元互助金,异地就医50元/天,最多可领取0.45万元互助金,互助期内可领取2次;首次确诊16类重大疾病还可领取互助金1万元。《在职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活动》可选择缴纳50元/100元两档互助费(高危行业缴纳60元/120元),互助期一年。职工因工伤、意外事故、烧烫伤等导致残疾或身故时,按照伤残等级给付互助金,伤残最高可领取互助金16万元,身故最高可领取互助金24万元。《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活动》缴纳36元互助费,互助期两年,保障8类女职工特殊疾病,最多可以参加2份。每份可领1万元治疗费用,800元/月生活补助(最多可领取6个月),2000元康复修养金,两份最高可领取互助金3.36万元。
文件强调,各基层工会符合参加条件的职工,在2020年10月23日前参加省级互助活动的,以单位缴纳互助费到达省互助中心账上时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互助保障期可与兴义市第四期接续,因病住院可免除30日观察期,重疾和女职工特殊疾病种类仍需执行60日观察期。若超过10月23日的,一律执行观察期。原未参加兴义市第四期互助活动的职工一律执行观察期。
近年来,兴义市总工会坚持以服务职工得实惠为根本,确保坚持做到认识、宣传、措施、服务“四到位”,着力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作为职工保障帮扶工作重点有序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市总工会自行组织开展了四期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发放医疗互助保障金327.9万元,切实为患病职工850人(次)解决了家庭实际困难,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期满终止至2020年9月30日将不再自行组织开展。此次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旨在确保全市职工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不断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黔西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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