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民政局发放3769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兴义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逐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贯彻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健全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于家庭和个人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等特殊困难,分类分档予以救助。二是完善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做好重大疫情的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将因突发公共事件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022年来已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共802.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共2979.81万元,特困供养金共514.81万元,临时救助金66.28万元;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50人次。
来源: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