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效执法办打击占用城市道路练车培训
顶效执法办打击占用城市道路练车培训
8月13日,顶效开发区执法办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有驾校将顶效开发区城市道路当成练车场,夜间安排学员练车培训,给过往行人及车辆带来安全隐患。开发大道5月份改造结束后,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由于车速较快,仅8月份因教练车擅自在开发大道上练车培训已引发过多起交通事故。
接到举报后,该办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兴义市城管局副局长、顶效开发区执法办主任刘需毅汇报,刘需毅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于8月14日晚上8时安排26名执法人员对占用城市道路练车培训的车辆进行查处。在当晚的行动中,共查扣涉嫌占用城市道路练车培训车辆5辆,涉嫌违规驾校2家。
在当晚的行动中,涉嫌占用城市道路练车培训的教练及学员出现不理解执法工作的情况,该办在此告知广大驾校及学员:一、城市道路是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不允许擅自将其用作练车场。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和路线接受培训,教练场地的选择要经车管部门批准。三、学员证仅仅是作为证明其身份是正在学驾驶的学员,不等于临时驾驶证。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视情况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且可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望广大驾校共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员相互告知,切勿以身试法。
图为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教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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