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木咱镇党委书记罗定立在原任该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违规购置超标车辆,受警告处分。
2013年,罗定立在任木咱镇镇长期间,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采取租赁方式购置一辆公务用车,以满足工作需要。同年5月,经罗定立同意,在未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办理车辆购置手续的情况下,用木咱镇历年节余的工作经费向兴义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租赁的名义以25.06万元(其中:车价20.78万元,车辆购置税1.78万元,上牌费450.00元,保险费8167.00元,租用期为5年(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变相购置了一辆福特蒙迪欧致胜豪华型(2011款)轿车,排量为2.0。
6月4日,木咱镇人民政府向兴义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车款,11月将15.06万元余款付清。
罗定立在任木咱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在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租赁方式变相购置双超标(车价和排量)车辆,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义龙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给予罗定立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购置的超标车辆在新区范围内调剂使用。(义龙新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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