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通过参照其它县(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和2015年义龙试验区第16次党政联席会议,结合试验区实际,经试验区工委、管委同意,义龙试验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已向辖区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和驻区各单位下发了《义龙试验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义龙试验区对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实施生活补助。
旨在进一步体现党和国家对农村教育的重视,对农村教师的关心,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落实好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边远困难地区长期从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范围为义龙试验区各镇、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补助类别分镇中心学校和村级学校两种类别,补助标准为:镇中心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每人每月200元;村级学校每人每月300元。
另悉,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统一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从2015年开始按学期考核进行发放。该补助实行动态管理: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标准;教师工作地点调整变动后,按调整后的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执行;经教育局批准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支教一年以上的教师和“特岗教师”以及借调到试验区各部门、单位的教师同等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离岗(包括退休)后自然取消。
《方案》同时强调,为确保真正把生活补助发放到每一位农村工作的教师手中,该补助实行实名制,严禁虚报、冒领、套取,对在确认和发放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除追回已发补贴外,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责任。(韦健康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