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试验区雨樟镇卫生院原院长王美兴被开除公职
亮点黔西南讯 义龙试验区雨樟镇卫生院原院长王美兴,2009年至2011年在任雨樟镇卫生院副院长及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过程中,分11次收受黔西南州天地药业贸易公司负责人余某某现金共13.9万元,伙同财务人员马某某共同贪污药款27.88万元,个人分得13.5万元。
王美兴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受贿13.9万元、贪污13.5万元,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2016年7月15日,经义龙试验区监察局会议研究,并报义龙试验区管委会同意,决定给予王美兴开除处分。(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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