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木咱镇:一村民挪用集体资金被勒令退回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义龙试验区木咱镇打锣锤村村民王某挪用集体资金,被木咱镇民生监督组勒令退回。
义龙试验区木咱镇民生监督组在该镇打锣锤村坡外组开展民生项目资金检查中接群众反映:该组道路2014年8月被大雨冲毁,经群众商议并请示镇政府同意,由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解决2000元材料费进行维修。道路修好后,该组用组集体原有资金先垫付了相关费用,镇政府帮助解决的资金由王某负责办理,至今未交到组里入账。
经调查核实,王某已于同年10月支取了该笔款项,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由于王某不是党员干部,不属于镇纪委监察对象,该镇民生监督组勒令王某将资金退回组集体,并对其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义龙木咱镇纪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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