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交警大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交流学习签订会
11月4日上午,义龙交警大队一楼会议室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交流学习签订会
亮点黔西南讯 11月4日上午,在义龙交警大队一楼会议室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交流学习签订会。黔西南州交警支队政委王征宇、法制科科长赵益、事故科科长蒲招速、高速大队教导员卢建民、秩序科副科长杨烜、法制科副科长马文乐参加会议。
在州局、交警支队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安部“四项建设”、省公安厅“八项建设”工作要求,以推进义龙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解决义龙交警大队在执法办案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业务交流学习方式,快速提升义龙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办案能力。
为加强各方面的业务学习交流,相互取长补短、相互督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义龙交警大队、高速交警大队本着“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交流”的原则,在会议交流中双方达成共识,共同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交流学习工作机制协议》。此次签署的协议合作期限为2个月,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每月第一周、第四周高速交警大队选派人员到义龙交警大队开展业务交流工作;除接处警外,高速交警大队选派人员配合义龙交警大队参与其公路行政(拘留)案件、公路刑事(危险驾驶)案件、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含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及评查工作等方面进行合作。以不断改进创新交流合作方式,深化以教育训练为重点的全方位、深层次队伍建设交流合作,巩固公安机关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调发展的合作格局,推动交流合作各成员单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王征宇政委就开展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交流机制工作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把业务交流合作作为推进我州公安“四项建设”的重要抓手。两个大队要相互学习对方的先进工作经验,业务得到共同提高,迅速掀起业务交流合作的热潮。二是虚心学习,不论是大队领导还是办案民警都要认真相互学习,借鉴此次业务交流合作的先进经验;要把握好这次机遇,找准切入点,通过2个月的光流学习,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最后,王征宇政委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等做了安排部署。
(义龙试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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