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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54户养殖户获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54万元

2017年09月15日 09:27:33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吴古昌

9月上旬以来,义龙新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下拨2016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资金54.1万元到德卧、顶效等9个镇财政分局,目前,由各镇畜牧部门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按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饲养的新增犊牛(头)数拟造花名册,并由各镇财政分局委托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陆续兑现到到陈光华、敖凤生等54户(养殖场)农户手中,户均受益1万元。

在新增犊牛兑现前,各镇畜牧部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对养殖户(场)饲养的新增犊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实统计登记,做到见牛、见人、见标、见档的“四见”现场登记核查,如实记录母牛配种、产犊、处理及出生犊牛基础信息,做到新增犊牛档案信息齐全、真实性有据可查、核查结果对外公示。经各镇畜牧部门核实登记汇总,且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确定补助对象,全区共有基础母牛882头,产犊牛541头,原则上每新增1头犊牛补助1000元。此次补助实施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新增犊牛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防疫、佩戴耳标以及政策宣传、数量核查、建档立卡、相关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在补助资金兑现中,各镇财政、畜牧部门共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平调和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吴古昌)

责编:张椹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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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54户养殖户获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54万元

亮点黔西南 | 2017年09月15日 09:27:33 | 吴古昌

9月上旬以来,义龙新区农林水务和移民局下拨2016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资金54.1万元到德卧、顶效等9个镇财政分局,目前,由各镇畜牧部门采取“先增后补”的方式,按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饲养的新增犊牛(头)数拟造花名册,并由各镇财政分局委托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卡通”的方式陆续兑现到到陈光华、敖凤生等54户(养殖场)农户手中,户均受益1万元。

在新增犊牛兑现前,各镇畜牧部门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对养殖户(场)饲养的新增犊牛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核实统计登记,做到见牛、见人、见标、见档的“四见”现场登记核查,如实记录母牛配种、产犊、处理及出生犊牛基础信息,做到新增犊牛档案信息齐全、真实性有据可查、核查结果对外公示。经各镇畜牧部门核实登记汇总,且肉牛基础母牛存栏10头以上(含10头)确定补助对象,全区共有基础母牛882头,产犊牛541头,原则上每新增1头犊牛补助1000元。此次补助实施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与新增犊牛有关的饲草料购买、圈舍、青贮窖、人工草地等设施建设和改造,防疫、佩戴耳标以及政策宣传、数量核查、建档立卡、相关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在补助资金兑现中,各镇财政、畜牧部门共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平调和挪用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吴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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