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村组的集体资金谁来监管?
2017年09月24日 08:10:07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 作者:
家住义龙新区万屯镇阿红村村民徐某某,自2008年担任该组组长以来,由于组集体账务长期无人监管,对组集体的收支账务采取个人坐收坐支的手段,长期占用组集体资金4万元,在其工作的后期,对自己掌握的组集体资金隐瞒不向群众公布,导致群众不满。2016年5月,群众自发组织召开会议商议,决定罢免其组长职务,重新推选组长。
选举产生新组长后,群众要求徐某某将其保管的承包集体山塘养鱼的承包费25000元、殡仪馆建设方补助给哪板组的搭水搭电费10000元,电力公司占用本组集体土地建铁塔的占地补偿费5000元,共计40000元交到新任组委会保管,但徐拒绝了群众的请求,他认为,他当这么多年的组长,现在一下子不得当组长了,给他精神上造成损失,要群众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这笔钱是群众应该赔了他的精神损失,强行占有迟迟未交。
事后,徐某某每逢寨邻有红白喜事,就借酒发疯,经常威胁村民,为什么不让他当组长。群众怨声载道,于是,就上告纪委,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开展走访调查,经过多方调查核实,确定对徐某某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9月8日,万屯镇纪委根据上级纪工委和万屯镇党委的指示,结合阿红村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决定,决定给予徐某某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所得的40000元集体资金归组集体。
【执纪者说】徐某某的违纪案折射出一个现实问题,那就是:村财镇管已走入规范,那么,组财谁来管呢?单靠群众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村级对组级的财务管理要跟上,否则,组集体资金无上监管,最容易发生部分组干部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发生。(义龙新区纪工委)
相关信息
- 义龙新区郑屯镇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2017-09-22 08:01:03
- 载货三轮车违法载客12人 义龙交警依法查获 2017-09-21 08:01:26
- 载货三轮车违法载客12人 义龙交警依法查获 2017-09-21 07:01:26
- 义龙新区鲁屯镇开展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督检 2017-09-19 11:39:32
- 义龙新区德卧开展“大法治 大安全 大稳定”宣传活 2017-09-18 08:21:34
- 义龙市场监管局为购买假药群众挽回损失22万元 2017-09-17 09:38:37
- 义龙交警: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 为学子牢筑交通 2017-09-16 08:14:56
- 义龙交警:上好秋季开学“第一课” 为学子牢筑交通 2017-09-16 08:14:56
- 义龙新区54户养殖户获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54 2017-09-15 09:27:33
- 义龙新区德卧12名新战士光荣入伍奔赴部队 2017-09-15 09:25:00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