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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下发通知规范农民建房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2018年04月09日 15:28:32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郑兴华

 近日,义龙新区下发《关于规范义龙新区农民建房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各镇政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管理负总责;新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规划交通、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公安、农业水务、供电、供水、环保、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村(居)委员会负责本村居民宅基地申请审查。

通知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标准,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坚持“一户一宅标准、拆旧建新”政策,落实“五个一律” (即不符合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新区农房建设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通知还对审批程序及要件、用地限额、责任追究、加强宣传作了具体要求。
(郑兴华)
责编:王亚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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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龙新区下发通知规范农民建房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亮点黔西南 | 2018年04月09日 15:28:32 | 郑兴华

 近日,义龙新区下发《关于规范义龙新区农民建房 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各镇政府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宅基地管理负总责;新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规划交通、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公安、农业水务、供电、供水、环保、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村(居)委员会负责本村居民宅基地申请审查。

通知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标准,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四公开”、“四到场”制度,坚持“一户一宅标准、拆旧建新”政策,落实“五个一律” (即不符合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新区农房建设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此外,通知还对审批程序及要件、用地限额、责任追究、加强宣传作了具体要求。
(郑兴华)
责编:王亚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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