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中午在成都饮酒 晚上开车在义龙被查
一男子因酒驾被黔西南义龙交警查获。
5月21日,一男子因酒驾被黔西南义龙交警查获,被查时男子声称自己只在中午吃饭时喝了酒,晚上并没喝酒,但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义龙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当晚,黔西南州公安局义龙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顶效原峡谷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2时许,一辆号牌号为渝AKD5**的小型轿车从兴义方向驶来,大队执勤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股浓烈的酒味夺窗而出,执勤民警怀疑驾驶人涉嫌酒驾,立即让驾驶人下车对其进行详细检查。
执勤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
将驾驶人陈某带到执勤岗亭后,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陈某坦言自己晚上没有喝酒,只是中午喝了一点白酒。见状,执勤民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的陈某。
据陈某交代,他中午在成都跟朋友在一起喝的白酒,晚上乘坐飞机来到兴义市,原本以为休息了一个下午,晚上开车应该没事,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行驶,准备往兴仁县办事,被义龙交警依法查获。针对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将依法对陈某进行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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