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00余万元
8月以来,义龙新区财政部门通过义务兵一体化“一折通”的方式,陆续发放2016年至2017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01.74万元,在往年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12%,执行标准为1.9万元,让他们及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暧。
在优待金发放前,新区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八条“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标准,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遵循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对2016年和2017年入伍的周城、杨银等211名士兵认真统计登记,层层把关审批,推行城乡义务兵“一体化”优待金的发放标准,受到退役士兵和家属的欢迎。
在优待金发放中,各镇财政、民政部门共同加强优待金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通过“数据铁笼”加强优待金的监控,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调整和挪用优待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发放。对违反规定挤占、截留、骗取、挪用优待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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