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脱贫攻坚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落实脱贫决策不坚决、不到位,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等失职失责行为,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4起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义龙新区雨樟镇交乐村支书丁修华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导致贫困户识别不准问题。2011年12月至今,丁修华在任雨樟镇交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开展交乐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不认真、不务实,导致该村黄某某户因识别不精准而进入扶贫系统。2018年4月,中共义龙新区纪工委给予丁修华党内警告处分。
2.义龙新区郑屯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罗廷品在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5年1月,罗廷品在任郑屯镇扶贫办负责人时,负责郑屯镇核桃产业种植扶贫项目苗木发放工作,在发苗过程中,罗廷品未严格把关,导致实际登记签字发放的核桃苗只有91501株,有499株未作登记,去向不明。2018年6月,中共义龙新区纪工委给予罗廷品党内警告处分。
3.义龙新区雨樟镇大果朵村原人口主任李权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问题。李权兴在2014年至2017年任雨樟镇大果朵村人口主任期间,未正确开展走访、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导致所包滑石板组李某某户对于进入、退出精准扶贫系统不清楚,对精准扶贫政策不了解,给雨樟镇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中共雨樟镇纪委给予李权兴党内警告处分。
4.义龙新区新桥镇移民水利站工作员孟利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11月至今,孟利生在新桥镇阿科村脱贫攻坚前沿指挥所驻村,任鱼塘组尖刀班班长、陈某某户包保责任人期间,未及时发现该户由子女赡养,且子女属于“四有”人员和家庭人均纯收入远高于贫困标准而被错评的情况并进行清退。2018年12月,中共新桥镇纪委给予孟利生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严格工作标准和程序,严实工作作风和纪律,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帮扶责任人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结果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义龙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