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以来,义龙新区着力实施“健康医疗扶贫”精准保障救助政策,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住院报销起付线减半,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州外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00%、100%、90%、80%、65%。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分段报销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各段报销比例为3000元至1.5万元报销65%,1.5万元至2.5万元报销70%,2.5万元至3.5万元报销75%,3.5万元以上报销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计生利益导向资金给予50%救助,建档立卡中的非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年封顶线内按不低于50%的比例,按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计生扶助)后,实际补偿比例未达到90%的,由区级财政统筹资金给予补贴,确保经转诊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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