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将联合公开选拔13名州县两级团委领导干部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4月12日州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我州将在4月下旬至2012年8月下旬开展联合公开选拔13名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工作。
这次公选职位及职数为: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书记1名,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1名。共青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共11个,其中团县(市)委书记5名、副书记6名。
此次公选职位均面向全州公开选拔,全州(含中央、省驻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有:一是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二是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从择优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出发,凡担任副县级和正副科级职务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受上述任职年限限制。报考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县(市)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2年以上);报考团县(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1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三是身体健康。四是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计算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8月30日。
这次联合公选的工作程序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六个方面。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不少于10:1,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足10:1的,该职位此次不进行公开选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在同一职位全体考察对象中,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易翔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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