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为老百姓干实事,将国家民心工程落到实处,让老百姓住有所居,近日,贞丰县者相镇落实“四要求” 启动793户总补助资金1125.5万元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撤出原来的危房后,在原地建房,原地属地质灾害的,可以另选在荒地,但必须办理用地手续,不能与两违清理相矛盾。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能优亲厚友,对于摸底调查的结果,各村要进行公示,有评议会议记录。
三是危房改造必须有三张相片。即:改前、改中、改后的相片。
四是对于已确定为改造对象的,要及时动工。如果10天内不动工的,镇危改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整给其它村进行实施。
(张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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