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消协调解消费投诉16起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截至8月6日,贞丰县消费者协会今年1至6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起,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1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7万元。
今年以来,贞丰县消费者协会深入开展“消费与民生”为主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及时调解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成功调解了所有消费者的投诉,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潘豪健 龚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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