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8月16日上午,贞丰县法院联合北盘江镇政府对拒不配合法庭配套建设的宋某某遗留在旧瓦房中的杂物进行了清点搬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工作人员将旧瓦房中的石磨、簸箕、鸡笼等杂物进行清点后搬到镇政府指定给宋某某居住的房间内予以妥善保存,整个过程协调有序、效果良好,此次工作得到了北盘江派出所、居委会以及县电视台等部门、组织的大力支持。
北盘江法庭位于北盘江镇牛场老街上,管辖三个乡镇,每年审结案件一百多件,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两庭”建设的精神,在该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北盘江法庭审判办公楼于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大大缓解了办公条件紧张和环境差等问题,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镇政府安排几户退休职工暂住在审判大楼周边的几间老瓦房内,现在镇政府已安排老瓦房土地由法庭使用,并另外安排房屋给退休职工。虽然老干部应立即无条件搬出,但贞丰县法院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未急于拆除老瓦房用于建设法庭外围配套的房屋、围墙及环境建设,而是多次同该镇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并先后多次实地走访这些职工,积极动员他们从大局出发尽快搬离。多数老干部都能从支持法庭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配合搬离。唯独已在贵阳生活多年的该镇退休老干部宋某某不配合工作,拒不将遗留在老瓦房中的杂物搬出,贞丰县法院只得将杂物搬出后在北盘江镇政府另外安排给宋某某居住的房间内妥善保管。搬出活动中,县法院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对待这些杂物,做到轻拿稳放、务求无损,并全程摄影、摄像,真正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
近年来,贞丰县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狠抓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的物质建设,短短几年时间,先后建成数座高标准的人民法庭,一座座现代化的审判大楼,极大地改变了审判和办公条件,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在完成两庭建设任务的同时,县法院还利用节约的资金为法庭配备审判用车、电话,以及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在今后的工作中,贞丰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两庭建设力度,使审判办公条件和物质装备条件在现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切实为公正司法营造更为优越的物质条件。
(李洁锋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