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9月14日,笔者从贞丰县社会救助局获悉:为确保珉谷镇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就医后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经县级民政部门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下拨该镇医疗救助经费伍万(¥50000,00)元整,此经费用于报销就医后医疗费用在人民币1000元(含¥1000,00)以下的低保对象的医疗费,并按80﹪比例报销,经费由乡镇社会事务办掌握,专项用于解决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报销。
( 邓演达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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