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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惠及贞丰9万多群众

亮点黔西南 自2010年贞丰县被人社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以来,该县坚持“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本着“惠民生、强保障、促和谐、提素质、优服务”的宗旨,不等不靠,扎实工作,在推进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切实把新农保这个农民养老问题的好事办好、办实。目前,全县农村居民已参保90012人,缴费参保率达62.90%,新农保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据悉,仅2011年,该县的养老保险就覆盖了5812人,基金征缴2700万元;城镇医疗保险覆盖29700人,基金征缴1915万元;关闭的破产企业已有507人全部参保;失业保险覆盖5920人,基金征缴260万元;工伤保险覆盖14893人,基金征缴1600万元;生育保险覆盖8600人,基金征缴60万元。

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来,该县紧紧围绕人人参加社会保障的目标,采取政策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实施“五险”统征(即: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一征缴)、与享受政策评先评优相挂钩等一系列措施,积极督促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城乡居民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障。在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县财政专门安排200万元资金,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农村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实行城乡参保对象的参保条件一致、资金筹集和缴费标准一致、财政补助标准一致(城居保补助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一致、养老金待遇计发一致(城居保养老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的五致标准,为建立新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预留了空间,简化了各项制度衔接的环节。

在实施新农保试点工作中,该县分别在各乡镇落实业务经办人员,安排8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乡镇和县新农保服务中心,在156个村的每个村明确1名协办员,充实了工作的人员力量,确保了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同时,还组织13个乡镇分管领导、社保所负责人、业务人员、村协办员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安排工作人员深入村寨分别对16-45周岁、4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通过建立便民窗口,各村(社区)设立集中办理点,实行参保登记、拍照、复印身份证、收费等“一条龙”服务;创新参保报务体制机制,针对养老保险对象大部分在农村,且居住分散等特点,建立方便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机制,实行调度报告督促制度,实现了服务重心的下移,目前该县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已初显成效,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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