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苗族婚俗中,出嫁的女儿必须“坐家”,也就是出嫁的女儿结婚当日不能在男方家住,必须在来年的二月初二由女方的哥哥送到男方家,居住7至9天,如果女方能怀上孩子,女方就从此不用“坐家”。二月初二还是“龙头节”,而龙是吉祥、好运的象征,因此,苗家人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就把这一天作为“走亲”、“送子送福”的象征,于是这一天就被定为“走亲节”,一直延续下来,成为苗族人民的传统节日。
贞丰县每年农历二月二日举办隆重的苗族“走亲节”,欢迎关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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