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多形式传递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亮点黔西南讯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这是《贞丰廉政网》公告栏内最新公布的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关于《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内容。
为使《黔西南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信息在干部群众中能够尽快传递,杜绝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近日以来,贞丰县纪委监察局紧紧抓住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关注有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心理,采取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学习、转发文件、在廉政网上公布、到乡镇和部门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定》内容的宣传和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精神。组织委局机关及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要在系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纪委全会等文件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纪检监察主业主责,把学深、学透、学懂《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全面掌握《规定》内容,熟知哪些酒席可以办,哪些酒席严禁办以及可办酒席的规模。
二是加大宣传,传达精神。通过在贞丰廉政网上公布和以县纪委文件形式转发《规定》全文等方式,迅速把《规定》传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全体干部中。要求委局班子成员按照联系分工,及时组织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街道)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学习。纪工委监察分局深入驻在和联系部门、联系乡镇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把《规定》内容传达到每一位干部中。
三是强化监督,追究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情况的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乡镇、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禁违规操办酒席,严格追究责任,严肃查处违规办酒席行为。
四是带头遵守,率先垂范。纪检监察机关既是各项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者,更是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者,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节俭意识,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带头遵守《规定),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王元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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