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8月8日,黔西南州贞丰县小屯镇召开城乡低保备案工作会议,11个村常务干部参加会议。
此次备案对象为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及组干部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及组干部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抓好备案工作,该镇党委印发了《关于成立2014年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承诺回避和投诉举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备案登记、承诺回避和投诉举报制度的通知》,镇纪委对备案工作提出了纪律要求,在镇社会事务办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调查情况做到有记录有材料有处理意见。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干部及组干部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中未按条件和规定程序办理的,公示、核实、评议不到位的,出现错报、漏报、“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的,严格按照《贞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情节较轻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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