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别国家公职人员、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在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酒席收钱敛财的通知下发后,仍然无视纪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有的“搬家酒”分三天来办,今天请张三,明天宴李四,后天请王二麻子,给违规酒席套上层层马甲;有的“满月酒”,城里面不行了,就撤退回老家,躲进青纱帐,还美其名曰,父母办的我不知,家属做的我不晓,给违规酒席披上隐身衣;有的“升学宴”分几个场子,这个饭庄多少桌、那个农家乐又多少桌,并明确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给违规酒席穿上防护服等现象,贞丰县纪委监察局多措并举,对此类“套马甲”、“披隐身衣”、“穿防护服”违规办酒席者进行严查。
明确范围。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子女升学、乔迁新居、生日、当兵、满月、开业、送彩、下祭时办“谢师宴”、“状元酒”、“搬家酒”等各种酒席收钱敛财。
申报备案。规定正副科级干部向县纪委党风室申报;一般干部职工向本乡镇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申报,没有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直接向县纪委党风室申报;乡镇(街道办)所辖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纪委申报;企事业的国家公职人员向企事业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垂直管理部门向本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申报。
强化宣传。把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酒席收钱敛财的通知及举报暂行办法等下发全县各单位进行传达,并在廉政网上公布,在电视台上滚动播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发动社会共同监督。
广拓案源。充分利用县、乡、村各种信访举报渠道,廉政在线举报平台、书记信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举报渠道对“穿马甲”“被隐身衣”“穿防护服”违规办酒席者进行围追堵截,一经接到举报,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严格追责。对发现苗头性的违规酒席进行预警,要求本单位进行教育和制止;对不听劝告项风违纪办酒席的冒头即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参与违规酒席请吃者进行严肃查处;对近期违规办酒席未被查处的公职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进行回溯调查,不让安全着陆;对工作不力,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操办酒席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相关举报处理装入廉政档案。
今年来,该县共制止状元酒、搬家酒、满月酒20余起,对违规办酒席的3名(1名为正科级干部)党员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一般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有效遏制了违规大操大办酒席的不正之风,达到了以政风带民风,促社会风气清气正的目的。(贞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