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收集的整改意见落到实处,黔西南州贞丰县水务局出台《实施水利工程落实群众四参与监督制度》,让群众参与监督水利工程实施,收到良好效果。
在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贞丰县水务局征求到“实施水利工程透明度不高、工程投资、建设内容等群众不知道”、“与乡镇及群众协调勾通不到位、存在不配合、不支持水利建设现象”的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共同监督,制定了群众“四参与”监督制度。
参与项目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在项目规划时,邀请项目乡镇分管领导、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参与踏勘选点,然后召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水利项目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民主。
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后,吸收群众代表参加招投标邀标领导小组,严格按招投标邀标程序进行招投标邀标。在施工前,局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一并到项目乡镇与主要领导、村组干部搞好对接协调,争取支持,施工单位进场后,由群众自行推选2至3名代表作为现场施工监督员,与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一道,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对工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如期完成。
参与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由项目乡镇有关领导、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组成工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水利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对擅自变更设计方案、不符合质量要求、存在工程安全隐患的工程,坚决不予验收,并限期整改。
参与工程管理。项目验收后,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村民无异议后,再向村组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结后,由村组召开群众大会,根据群众推荐,村民自愿的原则,明确人员进行日常管护,并签订管护承包责任合同书。
目前,该县在建的50余个水利项目得到顺利实施,深得群众拥护。(王元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