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宣传活动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近日,贞丰县长田镇利用赶场天在政府大院内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日宣传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当天上午,政府大院内人头攒动,该镇政法委组织司法所、综治办等相关单位通过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发放法律援助、环境和环境污染基本常识、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政法综治安全工作手册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他们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当天,接受法律咨询130人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000份。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此次法制宣传通过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让宪法精神深深根植于社会,真正渗透到每一个公民的生活之中,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王尧 葛颖 摄影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