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贞丰县鲁容乡成功接回一名刑释“必接”人员。
刑释“必接”人员是指:监(所)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三无人员”(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人员)、“三假人员”(刑满释放时仍未核查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人员)、黑恶团伙成员、累犯、严重暴力犯罪人员、邪教人员、危害国家安全人员等八类人员。
2014年12月16日,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综治办、司 法所、派出所、卡务村委会等一行四人按照省州县的有关文件要求,前往贵州省瓮安监狱将户籍在本辖区的刑释“必接”人员王某成功接回。使其在刑满释放当日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家人团聚。
王某,男,1973年12月生,布依族,家住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卡务村,于2005年1月因故意杀人罪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后被投送到贵州省瓮安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因其表现良好,前后共获得五年零二个月的减刑奖励,最终于2014年12月16日刑满释放。贵州省贞丰县鲁容乡司法所通过工作网络收到瓮安监狱发出 的关于释放“必接”人员王某的相关信息后,立即将上述情况向乡党委、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乡党委、政府领导对此情况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了由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和卡务村委会四部门组成的“必接”小组,并派出了专车和驾驶员,于201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准时到瓮安监狱将刑释“必接”人员王某接到。之后,又经过近八小时的长途回程,终于在下午17时30分在约定地点将王某送到了前来迎接的王某亲属身边。(黄书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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