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在集中治丧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贞丰关于在集中治丧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广大治丧群众:
为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减少城市噪声和空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以下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望广大市民文明治丧,共同遵守。
一、限制时间:禁止在早上8:00以前、晚上10:00以后燃放烟花爆竹;
二、限制区域:青龙山殡仪馆(殡仪馆至公墓公路沿线)及全县集中治丧区域;
三、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光、色、声的烟花、鞭炮和礼花弹(含电子礼花、礼炮);
四、在本通告规定的限制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应主动做好家属思想工作,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一经查实,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从2018年1月9日起执行。
七、本通告由贞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贞丰县民政局
二0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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