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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通过路口时未减速且疏于观察 两车相撞

  2019年1月7日,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镇南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面包车瞬间侧滑90度,小轿车前方保险杠当场脱落,所幸无人受伤。

  14时05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只见一辆面包车停在斑马线上,右侧后车门已经凹成一道弧形,一辆银色小轿车停在十字路口中间,前方保险杠脱落在地。面包车司机说:“他的车我倒是没看见,其他的车我看见的,走到中间这个位置就突然“嘭”的一声,当时直接蒙了。”小轿车司机说:“我看这里是十字路口,我就对直的开,他的车一下子就过来了,我就刹不住了。”

  通过调取了路口监控,还原了事发惊险一幕。事发时,面包车在建设路上由东向西行驶,小轿车在同心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南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时,面包车在通过路口时未减速且疏于观察,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直行车辆应让右方来车先行。”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面包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贞丰交警温馨提示: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看清道路车辆状况,十次事故九次快,一定要做好“一慢二看三通过”。

  (罗丹梅)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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