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城区新丰路交通局上行500米处,一辆轻型货车违停在公路旁卖起了水果,该车司机为了躲避该路段电子眼的违停抓拍,竟然用一把扇子遮挡号牌,企图躲避交警查处。
当日下午16时许,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执勤人员巡逻至县城区新丰路交通局上行岔路口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违停在公路旁,车辆号牌前号牌被人为故意用一把塑料扇子遮住,就在交警围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时,一名男子从车后立即跑了出来,承认该车是他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后悔不已,承认了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经查,驾驶员陈某在此违停卖水果,看到有监控,于是便自作聪明用扇子把车辆号牌遮住,心存侥幸想以此举躲避监控违停抓拍,谁知被巡逻民警当场查处。
民警对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触犯法规,并通知驾驶员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接受处罚,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请驾驶员守法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切莫心存侥幸,故意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控抓拍,此举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罗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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