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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鲁贡镇成功处置一起非法运输生猪事件

  2019年7月9日上午,贞丰县鲁贡镇利用赶集天集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排查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杨率队,镇党政办、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安监站、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市场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一辆涉嫌违规运输生猪车辆进入镇辖区市场,工作组立即对车辆和当事人进行拦截,并现场了解相关事宜。

  经了解,7月9日早晨,家住贞丰县永丰街道牛坪村四组的当事人刘某某,用轻型小货车载运自己饲养的5头生猪,在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调运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无相关免疫户口册及免疫标识的情况下,将该批生猪载运至鲁贡镇辖区。抱着侥幸心理的刘某某企图“蒙混过关”,却未曾料想到在鲁贡镇“零容忍、全覆盖”的排查下,终究难逃“法网”。

  在了解过程中,鲁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杨向刘某某讲解了中央、省、州、县、镇“非洲猪瘟”防控的有关要求以及《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通告》有关内容,并对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刘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加强学习各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在“非洲猪瘟”禁令期间不再拉载生猪到鲁贡镇交易,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对生猪的检疫合格情况下不再进行生猪交易。

  最终,为全面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非洲猪瘟”的传播,根据《贞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通告》以及刘某某的请求,鲁贡镇对刘某某运载的5头生猪给予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在下步工作中,鲁贡镇将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和全面排查,提高警惕、严密监控、加强防范,确保辖区无疫情发生,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杨友录)

责编:黄旭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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