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上午,贞丰县鲁贡镇鲁贡社区在州、县公安局脱贫攻坚护航战队的协助下,成功解决一户80岁以上老人独居问题,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这名年过八旬的老人为鲁贡社区四组人,男性,姓王,老伴已去世,一人独居。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鲁贡社区两委班子积极开展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工作,多次深入王某及其儿子家中深入了解双方意愿、想法以及王某独居的原因,讲解贞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内容,对王某儿子进行思想教育,告知他要以多种方式和老人沟通交流,获得老人理解,使老人和自己共同生活,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使家庭和谐、幸福。
然而,经鲁贡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多次思想动员,仍未达到较好效果。7月16日上午,鲁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州、县公安局脱贫攻坚护航战队分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到王某及其儿子家中开展相关工作,处告知贞丰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内容以外,还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告知王某儿子,子女赡养父母和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若今后再有不赡养的行为发生,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告知王某,老人也应当体谅子女,相互理解包容,家庭才会更加和睦。
经思想教育和耐心劝导,最终王某答应和儿子一家居住,鲁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州、县公安局脱贫攻坚护航战队还帮助王某将生活物品用品搬到了其儿子家中。
(杨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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