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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两名女子交通违法被处罚 网上辱骂交警被查获

  近日,贞丰县两名女子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后,不能客观、理性的对待,把微信当作发泄不满的平台,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针对交警的侮辱性言论后被民警查获。

  9月18日,张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依法处罚后,张某将处罚告知单拍照并附上文字“交你妹,那个麻烦。”发布到朋友圈,后被群众举报,辖区珉谷派出所接到被群众举报便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就查清楚张某在朋友圈发布针对交警言论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口头传唤。接到民警的电话,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懊悔地写下了保证书。

  19日15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接到网友举报,有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污言秽语辱骂交警,接到网友举报后,珉谷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辱骂交警的网友为县城居民敖某,23岁,敖某因17日驾驶电动车在县城区南环路珉城新区路段逆行,被交警处罚。19日在辖区偶遇交警执勤时,突然心生不满,在朋友圈发布污言秽语谩骂交警。19日18时,敖某没想到民警竟然找到了她,面对民警的调查,敖某对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告知敖某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时,敖某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迅速删掉辱骂交警的朋友圈信息,并再次发文字认错道歉,并请求原谅!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为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为了您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另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收到违章通知单和处罚决定书时,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采取辱骂、诽谤甚至暴力等违法手段发泄不满,公然辱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罗丹梅)

  责编:陈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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