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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弄虚作假,贞丰县一干部被处分!

  “我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我没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实在是不应该。”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贞丰县沙坪镇者坎村村委会主任陆某会至今仍然懊悔不已。

  关于陆某会的懊悔,还得从2018年的巡察说起。

  2018年1月,在省、州、县三级联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发现群众反映者坎村村委会主任陆某会相关问题比较集中。对此,巡察组将此作为重要线索反馈到镇纪委。

  经镇纪委调查核实,陆某会担任者坎村社保信息员、村委会副主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工作作风不严谨,有时会在一些“小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任者坎村社保信息员、村委会副主任期间,陆某会优亲厚友,违规将自己亲属韦某某等4人安排为公益林管护人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陆某会纪律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止于此。”沙坪镇纪委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在审查过程中就发现,他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经查,2017年12月,陆某会作为村委会主任,在上报四类危房改造拨付资金花名册时弄虚作假,将罗某某等8户群众的危房改造情况备注为“完工”。实际上,这8户群众并未实施危房改造工程。

  后来,罗某某等8户群众违规冒领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68000元,造成国家补助资金损失。直至2018年3月,这些冒领资金才被全数追回。

  “我辜负了组织这么多年来的培养!违纪事实已经发生,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悔恨不已。如今,只有虚心接受组织教育和处理。”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陆某会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审查期间,陆某会积极配合审查,主动承担责任,并主动上交其它违纪所得,认错态度较好。2018年6月,陆某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贞丰县纪委监委)

  敲警钟

  陆某会作为村委会主任,本应将危房改造这一惠民政策精准落实落地,力求公正公平,但他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基层党员干部当以此为戒,谨慎对待手中的微小权力,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严谨作风,坚决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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