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7月5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专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保安培训,明确保安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要求全州2300名保安必须通过培训和参加闭卷考试,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通知》指出,近年来,全州保安队伍快速发展,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充分发挥保安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进一步发挥保安队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特在去年已经对全州保安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再次集中对保安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包括“四个能力”的内容及实施方法),火灾案例(世界、全国特大火灾及贵州近年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火灾事故案例),消防安全常识(火灾的定义、分类,燃烧的条件及形式,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疏散逃生自救的组织及实施方法),灭火器的分类、适合火灾类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油池火灾的灭火实战演练等。培训结束,由州公安局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分在80分以上才能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考分在80分以下的,只允许补考一次,再达不到考分的,视为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取消保安的先进评比工作。
《通知》明确了全州保安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一是将防火检查作为巡逻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消防器材完好情况、防火门关闭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及时劝阻和制止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是发现火灾应及时报警,积极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三是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四是按照单位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提醒员工和公众注意消防安全。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与客户单位签订的安全防范服务合同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自行招用保安的单位必须通过培训保证保安能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规定,黔西南州今后凡招聘保安,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培训考试内容。相关单位要将保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和奖惩内容。鼓励保安参加消防培训,考取灭火救援员、建(构)筑物消防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专(兼)任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岗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社会单位应当优先聘用具有较高消防业务技能的保安。
(刘永松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