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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出台十二五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办法

    亮点黔西南讯  为大力推动黔西南州中小学教师各项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根据黔教师发[2011]220号文件的要求和黔西南州教师远程培训的管理需要。近日,黔西南州出台“十二五”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管理办法。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远程培训的重要性,教育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由相关股室牵头抓,其他股室协作配合。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认真做好各项远程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必须亲自抓,学校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并带头学习,将远程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教育教学整体工作之中,使之成为提升校本研修质量、打造高效课堂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为加强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州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学科培训学习的业务指导。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培训课程管理和学员组织。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的监控,以资源带动质量提高,以任务驱动提升学习效率,以专业引领促进专业发展,以校本研修改进教学方法,真正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研讨,引领、实践,提升远程培训的质量。

    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如实记录在继教考核记录本上,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教师参加学习,经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不参与培训,没有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老师,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得参加评优评模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职称评聘等。远程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办理“十二五”继教合格证。

    四是为确保远程培训任务的完成,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硬件投入,按需添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快网络接入及学校电脑教室的维护管理,使所有教师都有条件参与培训。各县(市、区)教育网及学校网站必须在网页上开辟相关远程培训专栏,将培训中学员形成的优秀研修成果按要求,及时上传至培训相关网站及培训执行管理机构,做好成果推广。

    五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员及学科辅导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合理安排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的工作,根据学校管理员和学科辅导教师参与工作情况可折算为课时,适当减轻原有工作量,让其能集中精力投入到培训管理工作当中。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州教育局将给予表彰;对于不负责任、不能按规定完成管理员和辅导教师职责的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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