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加强黔西南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党员的整体素质和创业带富能力,12月中旬,出台了《黔西南州进一步深化“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从2012年起,州委、州政府每年将划拨300万元财政资金,建立“黔西南党员创业带富”发展资金,用于党员创业贷款贴息支持,进一步深化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以示范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的具体目标,要求全州9县(市、区)每年按照不少于200户的规模扶持党员开展创业带富,重点推进的村每年不少于20%,并逐年铺开,确保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根据本地农业特色,分类建立3至4个党员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每个乡(镇)创立1个以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
到2013年,全州每个行政村均有3至5名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党员,参与创业的党员每年每户人均纯收入按15%以上速度递增,通过“支部抓协会、协会建基地、基地连农户”等方式实现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建立一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施办法》确定了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的实施主体,即重点在具有创业带富积极性和相应能力的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在农村发展的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休离岗后到农村发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中的党员以及有创业意愿、能团结和带领农村群众共同致富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入党意愿的农村致富能人、农村青年团员中培养创业带富工程带头人。
《实施办法》规定州、县(市、区)要建立指导服务机构和指导员队伍,对“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开展集中指导和服务;建立创业党员见习基地和交流中心,为创业党员和农村创业人才提供学习技能、成长、交流、发展和服务的平台,达到相互学习、相互激励、合作共赢的目的。
做好党员创业带富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和落实,在税费用地、工商管理、创业培训、项目选择、证照办理等方面为创业党员提供更加优惠的条件,2012年起,除州委、州政府每年安排300万元财政资金,建立“黔西南党员创业带富”发展资金外,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党员创业带富”发展资金;对地域相近、创业相同的党员,打破身份、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创新党组织设置,推行组建产业党支部和联合党支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审定经党员创业带富指导服务中心初审提交的激励补助项目名称,审查提出激励补助方案并报党委常委会审定,研究制定党员创业项目审批程序和“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建立县乡领导干部联系“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工作制度,每名县乡干部要有1个以上联系点,联系3名以上创业党员,确保“帮扶一人、致富一户、带动一片”;建立结对帮促制度,按照“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形式,组织县直部门、党员干部与农村党支部、创业党员结对,对帮扶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任务分解,明确帮扶目标、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建立结对帮扶联系卡、结对帮扶人员信息库和帮扶工作台账,帮助创业党员理清创业思路、提供创业支持、破解创业难题、提升创业成效。(易翔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