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公安教育团委联合部署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消防条例》,推进全州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3月14日,黔西南州公安局、教育局、团州委联合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全州“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今年黔西南州确定的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关于认真开展2012年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州公通〔2012〕19号)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公安消防、教育、共青团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目标、明晰责任、分工协作、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将《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消防条例》作为重点,结合当前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让消防知识、法规和技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入脑入心,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开展好3月26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选择一所学校,联合开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向师生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等。《通知》还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公安消防部门职责是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消防主题活动;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挥消防站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教育部门职责是开展消防主题活动;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校招募和培训消防志愿者。共青团组织职责是积极招募和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实现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消防志愿者队伍达到在校学生的40%这一目标;认真填写《贵州省黔西南州消防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作好招募登记造册和业务培训工作。公安派出所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期间,城区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县城学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乡镇派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乡镇中、小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活动期间,黔西南州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生与家长共同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并且各地至少要完成2000份《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
通过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州广大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刘永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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