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2012年送学上门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继续做好7至15岁智力健全、下肢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送学上门工作
全州2012年送学上门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4月11日,记者从州残疾人联合会得知,继去年9月1日我州正式启动7至15岁智力健全、下肢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送学上门工作以来,得到了残疾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送学上门工作,从4月初开始,我州各级残联在全州范围内对7至15岁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和7至15岁智力健全、下肢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送学上门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开展。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我州目前有残疾人18万余人,因受多种因素制约,残疾儿童少年到学校接受教育非常困难。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送学上门工作,明确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长效机制,综合联动,目前,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2011年9月,在兴仁县潘家庄姑屯中学正式启动了我州7至15岁智力健全、下肢残疾儿童少年送学上门工作,残联为首批75名肢残疾未学入儿童少年每人发放了一台学习机,为部分肢残儿童配发了一张残疾人轮椅,学生借助学习自学,辅导教师每周定期或不定期轮流到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家里,对孩子们进行学习辅导,为他们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和正常学生一样的教学服务,使我州这部分智力健全、下肢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不用到学校就可借助现代教育工具,实现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梦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让适龄的智力健全、下肢未入学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义务教育质量,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州政府办公室于今年2月1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7至15岁智力健全、下肢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送学上门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州开展“送学上门”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使之成为特殊教育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残联负责做好送学上门对象的摸底调查及认定,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残疾学生的心理辅导;负责联系购买学生电脑(学习机)和辅导教师使用电脑及更新课件的培训。教育部门根据送学上门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送学上门工作方案,明确承担送学上门工作的学校。学校明确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每周上门一次进行学习辅导,让残疾学习与健全学生同步接受教育、同步考核、同步升入相应年级,确保学习成效。财政部门要将送学上门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民政部门针对送学上门对象的家庭情况,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有关政策给予分类施保或增发困难补助金。扶贫办针对送学上门对象(已纳入低保对象除外)的实际进行帮扶,组织送学上门对象的家长参加产业方面的培训并给予扶持。妇联帮助送学上门对象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妇女小额贷款政策规定,其母亲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发展生产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卫生部门对送学上门对象提供医疗保障,医疗费用按新农合、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减免报销。同时加强督查,确保送学上门工作的效果。
据悉,送学上门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将持续到5月25日。(李文莲)
相关链接:送学上门对象及认定
送学上门对象的条件:送学上门的对象为,智力健全、下肢残疾且行走困难、年龄为7至15岁的残疾未入学儿童少年。
申报程序:符合送学上门条件的对象,须向当地残联和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残联和教育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对确定的对象各县市(区)残联和教育部门要进行登记,于每年7月初统计汇总上报州残联、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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