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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

2012年04月20日 07:50:4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黔西南州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

两级团委领导干部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为统筹资源,提高效率,经州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一)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共2个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书记1名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1名

    (二)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共11个

    兴义市:

    共青团兴义市委书记1名

    共青团兴义市委副书记1名

    兴仁县:

    共青团兴仁县委书记1名

    安龙县:

    共青团安龙县委书记1名

    共青团安龙县委副书记1名

    贞丰县:

    共青团贞丰县委书记1名

    普安县:

    共青团普安县委副书记1名

    晴隆县:

    共青团晴隆县委副书记1名

    册亨县:

    共青团册亨县委书记1名

    共青团册亨县委副书记1名

    望谟县:

    共青团望谟县委副书记1名

    二、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面向全州公开选拔。

    (二)选拔对象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选拔对象为:全州(含中央、省驻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

    2、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从择优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出发,凡担任副县级和正副科级职务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受上述任职年限限制。

    报考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县(市)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2年以上);报考团县(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1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3、身体健康。

    4、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计算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报名。组织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县(市)、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各县(市)、各单位要对本县(市)、本单位的优秀干部进行认真分析,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积极推荐报名。
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州直单位、中央和省驻州单位的人员在州公选办报名,县(市)、顶效开发区单位人员在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报名。
报考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报名人员在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公选办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资格审查。县(市)、顶效开发区报考人员,由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在报名期间对本地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送州公选办进行复审。州直单位、中央和省驻州单位报考人员,由州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

    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资格审查。由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汇总情况报送州公选办。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不少于10:1,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足10:1的,该职位此次不进行公开选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组织考试

    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州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州公选办具体实施;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由面试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评委对面试对象进行评分。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人员,由州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团县(市)委职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公选办按要求自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在同一职位全体考察对象中,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选拔。
选任制干部的任职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办理。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委任制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选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建议,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办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州公选办(设在州委组织部换届办)和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设立州直单位处级领导职位报名点;

    各县(市)公选办(设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设立本县(市)招考的乡科级领导职位报名点。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在各报名点领取或通过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站(网址:http://www.qxnzzb.gov.cn)、组织系统专网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1份(需由任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并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站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州、县(市)两级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直咨询电话:3226700(州公选办)

    监督电话:    12388(州纪委信访专用举报电话)

              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县(市)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兴义市公选办
3224367
兴义市纪委
兴义市委组织部
3222389
3224367
兴仁县公选办
6216338
兴仁县纪委
兴仁县委组织部
6212252
6216338
安龙县公选办
5222495
安龙县纪委
安龙县委组织部
5215140
5210917
贞丰县公选办
6615321
贞丰县纪委
贞丰县委组织部
6610056
6612380
普安县公选办
7235160
普安县纪委
普安县委组织部
7232166
7236669
晴隆县公选办
7616816
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委组织部
7612055
7616816
册亨县公选办
4212771
册亨县纪委
册亨县委组织部
4216886
4210306
望谟县公选办
4616819
望谟县纪委
望谟县委组织部
4611145
4616819

 

附:

附件:公选职位及职位具体要求表.zip
文件类型: .zip 3278ac3ac78467caa902dd824bdeaa9b.zip (2.42 KB)

黔西南州2012年公开选拔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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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

亮点黔西南 | 2012年04月20日 07:50:41 | 

黔西南州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

两级团委领导干部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为统筹资源,提高效率,经州委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数

    (一)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共2个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书记1名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副书记1名

    (二)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共11个

    兴义市:

    共青团兴义市委书记1名

    共青团兴义市委副书记1名

    兴仁县:

    共青团兴仁县委书记1名

    安龙县:

    共青团安龙县委书记1名

    共青团安龙县委副书记1名

    贞丰县:

    共青团贞丰县委书记1名

    普安县:

    共青团普安县委副书记1名

    晴隆县:

    共青团晴隆县委副书记1名

    册亨县:

    共青团册亨县委书记1名

    共青团册亨县委副书记1名

    望谟县:

    共青团望谟县委副书记1名

    二、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面向全州公开选拔。

    (二)选拔对象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选拔对象为:全州(含中央、省驻州)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

    1、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8周岁以下;报考县(市)团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应在26周岁以下。

    2、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州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报考团州委副书记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4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从择优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出发,凡担任副县级和正副科级职务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受上述任职年限限制。

    报考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团县(市)委书记职位的,须现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或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2年以上);报考团县(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工作年限可放宽到满1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人员,须具有前述相当层次管理职务和相应任职年限。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所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3、身体健康。

    4、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计算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报考选拔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报名。组织推荐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干部所在县(市)、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各县(市)、各单位要对本县(市)、本单位的优秀干部进行认真分析,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积极推荐报名。
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州直单位、中央和省驻州单位的人员在州公选办报名,县(市)、顶效开发区单位人员在所在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报名。
报考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报名人员在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公选办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资格审查。县(市)、顶效开发区报考人员,由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在报名期间对本地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送州公选办进行复审。州直单位、中央和省驻州单位报考人员,由州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

    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资格审查。由公选职位所在县(市)公选办在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汇总情况报送州公选办。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数额的比例不少于10:1,如某一职位报名人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的人数比例不足10:1的,该职位此次不进行公开选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组织考试

    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统筹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由州公选办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州公选办具体实施;团县(市)委书记、副书记职位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综合素质,由面试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评委对面试对象进行评分。
(四)组织考察

    按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报考团州委书记、副书记职位的人员,由州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报考团县(市)委职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公选办按要求自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为考察对象,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五)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和综合成绩情况,在同一职位全体考察对象中,州委组织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按照公选职位管理权限,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建议,报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党委常委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放弃该职位选拔。
选任制干部的任职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办理。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委任制干部,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对公开选拔任用的选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不胜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职建议,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办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州公选办(设在州委组织部换届办)和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顶效开发区工委组织部设立州直单位处级领导职位报名点;

    各县(市)公选办(设在各县<市>党委组织部)设立本县(市)招考的乡科级领导职位报名点。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黔西南州2012年联合公开选拔州、县(市)两级团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可在各报名点领取或通过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站(网址:http://www.qxnzzb.gov.cn)、组织系统专网下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职务任职时间的文件复印件1份(需由任免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并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站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本次州、县(市)两级联合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直咨询电话:3226700(州公选办)

    监督电话:    12388(州纪委信访专用举报电话)

              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用举报电话)

    县(市)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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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公选办
322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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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委组织部
3222389
322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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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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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公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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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纪委
安龙县委组织部
5215140
5210917
贞丰县公选办
6615321
贞丰县纪委
贞丰县委组织部
6610056
6612380
普安县公选办
7235160
普安县纪委
普安县委组织部
7232166
7236669
晴隆县公选办
7616816
晴隆县纪委
晴隆县委组织部
7612055
7616816
册亨县公选办
4212771
册亨县纪委
册亨县委组织部
4216886
4210306
望谟县公选办
4616819
望谟县纪委
望谟县委组织部
4611145
4616819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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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2年公开选拔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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